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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管考 / 管考程序

 

(一)管考機制

本校為確保深耕各子計畫之內容執行,自107年度起本校即訂有「大專校院深耕計畫管考作業要點」管考機制來追蹤各項考核指標暨預定進度、各子計畫之執行內容、進度、成效暨經費使用狀況等,112年度起考量利用校務智能平台以自動化系統來確保計畫之執行成效,達到簡化人力及提升管考效率,稽催落後計畫執行等機制。本計畫採OPDCA循環作為計畫執行之管考機制,實現目標(O) -計劃(P)-任務-執行-檢查-結果-考評,OPDCA目標管理與績效評估相結合,提升績效考核。日檢查,周總結,月考核,實時激勵,如下圖所示,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委員會及管考委員會依據查核結果,進行檢討與修正,並訂定對策,持續進行OPDCA循環步驟,以達成計畫的預期成效。

(二)計畫執行管考會議

由總計畫主持人擔任會議召集人,各子計畫主持人及助理針對各自業管業務,於會議前一週天提交工作報告至總計畫彙整,檢視執行成效,研擬改善對策,確實掌握計畫之執行進度與經費運用。各子計畫助理應於各項活動辦理完畢後至成果平台上傳成果紀錄表及附件,並至管考平台填寫計畫經費執行及KPI達成狀況。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組織及管考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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